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长三角开发区协同发展联盟 第二届第二次理事会的通知
各理事单位:
根据《长三角开发区协同发展联盟章程》,联盟将以通讯方式召开理事会,会议将审议《长三角开发区协同发展联盟章程(修正案)》和《关于调整联盟理事会主席单位及联盟负责人的决议(草案)》等议案。请各理事单位填写审议表(见附件3),并于2025年3月11日前反馈联盟秘书处,可通过邮箱、微信等方式反馈,如过时无反馈信息视为同意。
联系人:周思勰
电 话:18018606002(同微信)
邮 箱:zhousixie@163.com
长三角开发区协同发展联盟
2025年3月5日
附件: 1.《长三角开发区协同发展联盟章程(修正案)》
2025-03-07 15: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