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台(舟山普陀)经贸合作区简介

一、历史沿革

2012年10月,浙江省政府批准舟山普陀设立浙台(舟山普陀)经贸合作区纳入省级开发区管理序列浙台(舟山普陀)经贸合作区是普陀对外开放的重要窗口,也是社会经济发展的重要平台。

 

 

二、开发区域

    2012年10月,依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设立浙台(舟山普陀)经贸合作区的复函》(浙政办函〔2012〕80号),在整合浙江普陀经济开发区、沈家门港区等区块的基础上,设立浙台(舟山普陀)经贸合作区。舟山市人民政府确定浙台(舟山普陀)经贸合作区核心区块“对台直航、对台贸易、旅游服务、岛际交通等功能为一体的城市综合功能区”的功能定位和“两轴、两带、四区块”总体布局结构,规划用地面积66.72公顷。核心区已经取得进境水果指定口岸、进境食用水生动物指定监管场所和对台小额贸易经营三大资质。

三、机构设置

根据省政府批复,2012年12月普陀区成立浙台(舟山普陀)经贸合作区工作领导小组,由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担任管委会负责人,各相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下设综合办,负责统筹协调合作区建设和推进中的相关工作。2016年8月综合办设在普陀区商务局,同时按照国资公司设立程序要求,于2016年2月成立舟山市普陀台贸物流中心有限公司,作为浙台经贸合作区项目建设和运营主体。2019在普陀区商务局设立浙台(舟山普陀)经贸合作区发展中心(正股级),协助综合办统筹推进对台经贸各项工作。

四、发展概况

浙台(舟山普陀)经贸合作区是普陀对外开放的重要窗口,也是社会经济发展的重要平台。2020年,面对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和错综复杂的国内外形势, 全区上下秉持新发展理念,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浙江重要讲话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扎实做好“六稳”“六保”工作,使全区优势产业质效提升,绿色修造船基地建设成效明显,修船产值逆势飘红,增长53.4%。水产品加工业加快转型,自动化设备普及率达到60%,金枪鱼加工量占全国“半壁江山”,海洋生物肽产业集群效应显现。全国首制船用燃料油专供船成功下水,船用燃料油加注业务快速增长,结算量达650万吨,增长45%,占全国的40%。

 

 

五、 重点产业链

高质量推进自贸试验区发展。细化落实自贸试验区赋权政策落地,加快自贸试验区制度创新。聚焦油气全产业链打造,做强中石化船供油业务中心,深化“一船多供”等创新成果应用,力争船用燃料油加注量增长30%以上,打造全球重要的低硫油加注基地谋划布局LNG加注基地。加速国际海事服务基地建设,推动西岙区块一体化发展,完善综合海事服务体系。加快国际健康旅游先行区建设,积极争取干细胞和免疫细胞等前沿医疗技术创新试点。提升金融小镇发展能级,做大做强融资租赁、商业保理、股权投资等产业,推动区域能源结算中心和天然气交易中心建设

建设国际海事服务基地:依托中国(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的政策创新优势和舟山江海联运服务中心建设的有利契机,以“服务船舶”、“服务江海”为主要内容,以保税燃油供应为核心,拓展外轮配套服务,丰富海事衍生服务产业,加快打造海事服务企业集聚地,成为具有国际竞争力和影响力的国际重要海事服务基地。

打造高端进口果蔬食品集散基地:以进口台湾水果为突破口,做好货源组织及运输渠道建立,实现台湾进口水果常态化运行。尝试开辟东盟航线,不断拓展进口货源渠道,丰富进口果蔬品种;不断完善码头、仓储、物流等基础设施,以浙江省内为立足点,以长三角地区为辐射范围,努力建成集批发零售、展览展示、线上交易、冷链仓储、物流运输等功能于一体的高端进口果蔬食品集散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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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7-30 11:08